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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委纪检监察组)统一部署,专项检查组定于7月中旬至7月底对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企业领导人员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与本企业业务往来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企业党委对专项整治工作是否高度重视,是否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按照国资委党委和驻委纪检监察组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是否具体可行,责任是否清晰到位;党委书记是否亲自抓、亲自管,充分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
(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是否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是否如实报告本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与本企业业务往来的情况,是否对已报告的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停止有关业务往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虚报、瞒报和漏报的现象。
(三)是否在全系统各级企业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做到一级查一级,一级管一级,工作过程是否扎实、结果是否真实,是否能通过专项整治,有效推动企业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
(四)是否能够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自查自纠成效,从制度上切断利益输送的链条,真正建立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方式
按照国资委党委和驻委纪检监察组要求,专项检查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开展工作。
检查期间请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驻委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为010-64470952,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驻委纪检监察组第二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100011。
第一巡视组联系电话号码为15810699690,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国资委党委第一巡视组,邮政编码:100011。
受理电话举报和信访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15日。
来源:纪检监察部